本人2014年3月1日以4199元的價格從一號店購買三星9002雙卡手機一部,3月6日發現手機一個sim卡槽不能識別手機卡,3月7日(購買第七天)前往三星售后點檢測,檢測結果為手機質量問題,但因一號店未在手機三包證書上加蓋質保章,三星拒絕出具質檢報告。后經過三星手機投訴部門和一號店多方交涉后,一號店答應補寄質保章,三星出具了換貨質檢證明。 本因一號店出售的電子產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使用權受損害,一號店卻要求消費者自行將產品寄回一號店上海的倉庫,還需消費者自行墊付郵費。3月8日本人自費將手機相關部件快遞回一號店上海倉庫。3月10日上午9點左右,快遞公司系統顯示一號店已簽收,但至今未安排人員處理換貨申請,致使本人花4199元購買的手機長期無法使用,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期間反復致電一號店客服,均要求等待。對于本人退換貨資料全部齊全、符合手機三包規定(7天內質量問題無條件退換貨)的情況下,一號店拖延時間不執行換貨申請,嚴重影響消費者商品使用權,本人已對一號店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嚴重質疑,要求手機做退機處理,立即執行退款。 希望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能夠出面公平公正地維護普通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