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2013年12月23日在京東花費2947元(用了50元優惠券)購入HTC NEW ONE 802D手機,后手機因無法開機故障,于2014年2月7日送修,由濟南百邦HTC售后服務中心更換主板。②2014年3月6日,手機因黑屏、無法喚醒等問題,再次在上述維修站更換主板。③手機第二次更換主板完畢,驗機時,發現本身32G存儲的手機,更換的主板內存為16G,維修站以失誤換錯為由致歉,并當場更換了32G的主板(這是這三次換主板)④2014年4月手機再次出現質量問題,攝像頭在弱光、夜拍等情況下,拍出的照片呈大紫大紅。 2014年4月18日寄回京東,本人根據國家三包規定第十三條內容,“保修期內移動電話機經兩次以上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客戶可要求換機”,特提出換新機要求。2014年5月3日,京東客服來電,告知本型號手機無貨,退款2100元。說是7折折舊,還說2100可以買部新的了。本人后來上網查詢相關政策,發現被騙。根據是手機三包法,第十八條符合換貨條件,但銷售者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愿意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本人投訴目的要求就是 按發票價格予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