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6日在華為商場訂購的華為手機,至今沒有發貨,要求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立即發貨,并給延遲發貨做出合理的解釋,并向消費者公開道歉。華為商場的手機已經標價在售,屬于要約,我們要求購買并支付了貨款,做出了承諾。華為商場應該在規定時間內發貨,逾期不發貨,構成違約責任的。
我5月6日在華為商場訂購的華為手機,至今沒有發貨,要求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立即發貨,并給延遲發貨做出合理的解釋,并向消費者公開道歉。華為商場的手機已經標價在售,屬于要約,我們要求購買并支付了貨款,做出了承諾。華為商場應該在規定時間內發貨,逾期不發貨,構成違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