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日為朋友在京東商城下單付款購三星DVD光驅一臺,訂單號471028476,貨物在2月23日上午早上就抵達目的地,但截至2月27日晚都未安排投遞,因嚴重懷疑貨物有問題就與京東客服了解原因和溝通退貨4006065500。出現如下問題: 1、投遞效率低下,貨物23日早晨就到目的地,到2月27日都未進行投遞,中間滯留5天; 2、在同意用戶退貨前提下,3日后還安排投遞。27日中午在未收到活動前提下,我就致電客服表示對活動質量嚴重不放心,要求退貨,退貨申請在當時就受理了。但3天后的3月1日卻還出現了投遞。 3、高級客服極不負責任,承諾27日晚上19:00前回復,27日未接到電話;28日再次去電咨詢,告知28日高級客戶會答復,但28日仍然未接到答復;3月2日再次去電咨詢,在強烈要求下,高級客服5233號才極不情愿的回復了我,而且理由毫無說服力。一句話,這件事要你自己處理。 總之一句話,在京東商城只有顧客付了錢,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不負責任,可以拖。 因光驅我是買個朋友小孩學習英語用的,在27日我就告訴朋友這個貨物不要了,當天我就在其他網站購買了一個新的光驅寄給他。京東商城人員實在可笑,自己3天時間(2月27日至3月1日)都截不住貨物出現投遞,卻來怪我沒有拒收他的貨物。還認為天下誰都一定要認識京東的東西。 自己出現的錯誤,卻需要顧客來承擔。我想問:京東商城及劉強東總裁,這就是京東的服務態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