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5日在去哪兒網上訂了酒店共付了654元,入住2晚(3月27,28日)。28號晚上22點訂了2013年3月29日和30號的房間,共付了654元。由于發現接下來的行程和目前酒店的距離很遠,所以我立馬取消訂單,申請退款。并且在去哪兒網訂了另外一家和接下來行程距離很近的酒店。 詢問現在住的酒店方說他們沒有直接收到我的付款,款項是由去哪兒網收了,再統一和酒店結賬的。于是找去哪兒網退款,打客服,客服說由于我的是去哪兒網直銷,所以不可以退款。 我感覺我的權益受到了很大的侵犯,我并沒有在訂單要求的時間內入住我想取消的酒店,為什么不可以退,而且就連我剛訂的第二家酒店也是不可以退的。這樣的規定我感覺是對消費者權益很大的侮辱。我完全不可以一個人同時住在2家酒店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