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號,我在廣東廣州白云區新市棠涌德風巷16號502開通了一年的中國移動光纖8M寬帶業務,費用是700元整。 在開通之前,說好是可以隨時移機,移機費是50元。我由2013年4月24日要求移機,聯系開通方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答復:移的地方不是他們公司負責,不給移機。于是我就打電話聯系10050,10050說可以移,但是我帳戶和我提供的名字不一樣,不能移機,要求我變更成我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了,我當時奇怪為什么不是我的帳戶呢?因為開戶時用的身份證和電話全是我本人的。所以,我給開戶方打電話,他們同意給我換成我的名字,叫我等,幾天后一直沒有換(直到現在也沒有換),因為我急需網絡工作,就在新的地點開通了其它寬帶業務,所以我要求退款,對方同意,但是要扣掉330元,全年付費是700元,而我只用了一個月,為什么要扣掉我一半的費用?而且錯不在我,我并不想退,是他們欺騙消費者。我的帳戶我出的錢,卻寫著別人的名字,而且還得不到相應的服務。多次打電話給10086投訴,回黏結果是:對方是代理公司,管不了。另外,寬帶速度沒有達到當初他承諾的速度,而且經常掉線。 我要求對方可以扣除我使用后的一個月時間的費用,其它退錢,如果再得不到相應的回應我將訴諸媒體。我相信中國會有一個能說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