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5月辦理中國聯通家庭新裝寬帶包年業務。業務辦理人員向我介紹現在新裝寬帶會贈送手機一部(雙卡雙待)、電話號碼2個(一個2G號碼和一個3G號碼)。其中3G號碼必須選擇每月最低66元的套餐。當時業務員自始至終沒有向我說明所謂的“贈送手機和電話號碼”實際上是要我另行辦理合約機的業務。至使我被蒙在鼓里。在我的寬帶包年使用的這一年里發生了兩次我因3G號碼欠費而令掐斷我寬帶網絡的情況令我非常憤怒,因為我的寬帶是包年的,年費我已經交過。手機欠費為何會導致我網絡被斷?后我再次因此情況咨詢中國聯通時被告知,贈送的手機和3G號為合約機,并與我的寬帶綁定為”聯合套餐“,即手機欠費,網絡就掐斷的”正當理由“。另外合約機每月套餐為66元,必須使用2年。即66元X24個月=1584元(我的寬帶包年費用為1年1480元),F在寬帶包年已經到期,我不打算再繼續使用了,卻仍要繼續為3G號碼充值繳費。我認為這皆因當初我在辦理業務時業務員始終沒有向我說明贈送手機及號碼的真正內容為辦理了合約機業務。更沒有說明手機號碼必須要使用夠2年才能夠取消使用。而是以”贈送“為名誤導消費者。用一年的寬帶,要多交2年的話費!因此我認為中國聯通存在欺詐消費者行為。我請求能夠撤銷我不想再使用的2G、3G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