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購買的華為G525白色手機,花費1094元,對方給我發的是順風快遞,2013年6月17日中午11點35左右收到快遞,當時快遞公司說可以開外包裝以及內部的包裝時候否破損,但是不可以開機看機器,所以我看了外包裝沒有問題,機器沒有損壞就簽收了。但是我馬上把機器打開,發現機器內屏有個紋路,我馬上聯系商家,并且詢問該問題,對方給我的答案是屬于外觀問題不給退換,如果是本身質量問題到售后去開證明單。我馬上到售后去,售后給我檢測說是外力引起的這個屏有裂紋。我馬上與商家以及順風物流聯系,商家說他出售的是完好的不給于退款,退款除非物流公司提供證明。但是我給順風物流打電話,對方只是過來給我照相,并沒有給我提供什么證明。說開不了證明,因為外觀無損傷內屏出問題。說是明天會有客服與我聯系,給我仔細解釋。我現在強烈要求商家給我退款,必須給我個說法。因為本身及其無外傷,內屏壞了說明這個及其本身就有問題,對方必須給我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