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8月16日,參加蘇寧易購小家電返券促銷活動,購買一件奔騰(POVOS)往復式剃須刀PW805,黑色,99元,訂單編號:3003820727,連同另一購入的199元商品,共獲得返券298元,后用于購買288元的商品。 2、剃須刀第一次配送,顏色錯誤。多次溝通,歷時半個月,終于安排換貨,但依然錯誤。此后第三次配送,還是顏色不對。 3、最后一次,深圳客服電話我,說可安排退貨退款。我很少網購,也是當月才在蘇寧購物,但參加促銷活動查看規則時已了解,獲得返券且使用后,如退貨,需扣除返券部分。當時主動提出疑問,對方保證沒問題,不用擔心扣款。我還特別強調不要財貨二失,電話里也是空口無憑。對方再三保證,并說上門取貨時有收據。我這才同意,且本人并沒有任何關于退貨的操作,皆由蘇寧安排。 4、商品包裝未拆,甚至物流包裝也未拆開,退貨被順利取走后,9月9日,發現蘇寧退款10元,而不是全額的99元。 5、我想問問處理此事的蘇寧同事: 我即使反應商品顏色問題,但我不退貨,我還有件東西,但我退了貨,只退款10元,東西還沒了。相當于89元就沒了。 促銷活動,不是逼迫我參加,但我也不是詐取你們使我參加的。 既然這樣,出現問題,我也從來沒要求退貨退款(多次溝通中,我一直強調換貨,從未提出退貨),為什么采用欺騙的方法安排退貨,變相使我折損? 是我傻呢,還是你們認為智商比我高? 我多日的和你們溝通協商,難道是送回99的東西,退回10元錢?99元的東西還沒了? 這不僅是錢的事情,更關乎公理,我是好說話,但此事不給說法決不罷休。 請315主持公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