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于2014年4月17日晚參加唯品會的促銷搶購活動,并購買了一件商品,付款2710元(原價10000元左右,通過支付寶支付)。付款后查看其網站提供的訂單信息,確認該訂單已經生成。 2. 到2014年4月25日中午在其網站查詢訂單信息,發現過去了一周多的時間,貨品仍未發出,當時就撥打了唯品會的客服電話(xx)詢問情況,對方答復:“會催促供應商發貨,應該會在當日貨第二天就會發出。”當天晚上再次致電對方,得到答復:“當日無法發出,第二天已經會發出。” 3. 4月26日下午再次查詢,仍未發出,當時又致電客服,得到和第一天一樣的答復,不滿意其客服態度,掛斷電話后又重新撥打,投訴并詢問商品情況,得到答復:“投訴已經記錄,同時會催促供應商”,同時,告訴我當天4個小時內電話回復我結果。當時我告知了對方聯系電話。但根本沒有任何回復。 4. 到了4月29日,再次上網查詢,發現訂單已經變更為“訂單取消”,當即撥打客服電話,對方答復:“供應商缺貨,無法發出,所以取消了訂單。”并提出給予禮品券予以補償,本人未同意。 5. 所有通話唯品會客服均有錄音記錄,且4月29日的通話本人也有電話錄音。 以上情況想咨詢: 1. 唯品會的做法屬于違法嗎?如果屬于,是否可以起訴?如何起訴? 2. 如果還不到起訴的程度,如何維權? 3. 如果涉及賠償,該如何要求賠償?謝謝。 另:電話錄音無法上傳,如果需要,可以至 http://pan.baidu.com/s/1gd00usF 下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