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在小米官網下訂單買下2個mi3手機和一個附件套餐,金額為4148元。4月26日下午小米官網提示出貨,2月28日下午收到貨物,當時官網已經降價300元。此次降價沒有任何提前通知,之后官網提出補償方案,在4月26日-4月28日下單的可以補償差價的現金券,但是不可以兌現,現金券需在5月份用完,不找零。這不是有強買強賣的感覺嗎。4月28日以后大家消費者有意見找官方,官方每個任何解釋,29日上午,官方論壇和此事有關的帖子被刪除,官方400電話打不通,申通退貨途徑直接關閉。官方是支持7天無理由退款,之前官方的種種做法,條款逼著消費者去退款,現在官方直接不給7天無理由退款。而且手機存在發熱厲害,信號不好等問題。現要求小米給出相應的賠償,并作出解釋,以后完善自己的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