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在京東商城下單,訂單編號 1402785118 。 下單時咨詢過賣家,付款后跟賣家核實過,賣家確定會盡快發貨。當天給了個申通單號。 5.9號沒有收到貨物,于是重新登錄京東商城查商品動態,看到賣家更新狀態 5.8號發出貨物,并給了個中通快遞單號。 因此覺得異樣就上中通快遞網站查詢, 快遞單號是空單號。 于是聯系賣家,賣家說沒貨讓我申請退款。 因為賣家兩次虛假發貨,非常生氣,就找京東客服介入,京東客服解釋“ 賣家有義務在收到買家款項后立即給出快遞單號”, 并說會盡快跟賣家核實,而后催促多次也沒有結果。 每次電話過來都是說24小時之內回復,但是沒有回復。 鑒于網上找京東客服沒人重視,5.11打電話給京東客服, 要求要么讓賣家當天發貨,或者十倍退款,并要求京東當天給我結果。到現在都沒有聯系我。 請315介入調查并給以這樣的商家懲罰。 1. 賣家打低價格出售沒有貨物的商品。 2. 客戶下單的時候有主動問及貨物情況,還是沒有核實自己是否有貨。 3. 收到買家款項,虛假發貨兩次。 4. 自始至終都沒有主動聯系買家。到今天已經付款7天。 5. 京東商城作為后臺管理松懈,放縱了第三方。且解釋“賣家有責任在收到貨物第一時間上傳快遞單號” , 不知道是客服的水平問題還是京東的制度問題。 事情拖這么久,商家沒有主動認錯的意識,完全一副“你錢在我這里,你不急我更不急的態度”, 作為買家,就像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因此要求京東商城 十倍賠償 ! 謝謝。 京東5.11承諾當天17:00前回復,但是到5.13都沒有 。 所以我5.13再次打電話給京東,京東說第三方已經通知他們跟我達成一致退款, 并說第三方跟我在5.12聯系的。 我根本沒有接到任何京東或者第三方的電話,京東縱容第三方欺騙并撤單, 根本不理會買家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