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京東商城購買商品的訂單號為:1437362403 我于5月18號京東商城買了一個iPhone5s,20號收到,發現聽筒聲音特別小且有雜音,指紋識別不靈,21號中午我提交退貨申請,當天下午京東快遞取走了手機。24號京東售后打電話告訴我不能退因為他們檢測結果是手機質量沒問題,所以不能退。但是我認為絕對不可能沒問題,因為我是仔細對比別人的同款手機,發現確實有問題才要求退的。 我隨后翻看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并查看了京東的售后服務政策,原文如下所示。我從收到手機至把手機交給京東快遞只有一天時間,完全符合七日內無理由退貨,并且在購買時并沒有被確認告知此商品不宜退貨。 打客服數次均無效,均說無法退,竟然還說手機屬于個人定制品!!!此種行為實屬侵犯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懇請消協領導幫我解決,維護我的正當權益 京東售后特色政策(原文): 2. 在商品無任何問題情況下,京東承諾:自您實際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在商品返回運費由您承擔的情況下,可享受無理由退貨。京東所售均為全新品,為保護消費者利益,以下商品不適用于7天無理由退貨: 1) 個人定制類商品; 2) 鮮活易腐類商品; 3) 在線下載或者您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 服裝鞋帽類商品已洗滌的; 5) 鉆石、黃金、手表、珠寶首飾及個人配飾類商品; 6) 食品、保健品、個人護理用品、貼身用品、化妝品、虛擬商品; 7) 交付的報紙期刊類商品; 8) 無法保證退回商品完好的; 9)奢侈品類商品; 10) 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不適宜退貨,經您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