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經萬州檢驗檢疫局檢驗合格,重慶中檢公司監裝,重慶長安跨越專用車有限公司申報出口至伊朗的輕型卡車6輛貨值3.2萬歐元,取得裝運前檢驗證書。這是自2011年12月1日起,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出口伊朗工業產品裝運前檢驗以來,萬州局首次簽發出口伊朗工業產品裝運前檢驗證書。
萬州局按照重慶局作業指導書WD020201《出口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作業指導書》要求開展檢驗、監裝工作,在該批貨物檢驗內容、方法、程序等方面按照出口汽車產品檢驗工作的現行做法執行。監裝內容包括集裝箱適載性檢查;對貨物的嘜頭、批號、品名、數量、型號、規格、包裝情況進行貨證一致性核查;裝箱完畢封箱后,在集裝箱門扣上加施CIQ封識,并記錄集裝箱號和CIQ封號;建檔保存監裝影像資料,包含整批貨物全貌、貨物外包裝和標記嘜頭、產品屬性特征、集裝箱空箱、集裝箱裝滿一半、裝載完畢右柜門關閉、箱門全部關閉、CIQ封識及箱號的全景,封識特寫等。
該批貨物存在非法檢和法檢產品拼集裝箱出口的情況,萬州局按規定出具裝運前檢驗證書,并在證書備注欄注明“與非法檢貨物拼裝”。(任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