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我在山東乳山佰洋汽車貿易公司(電話:0631-6631899 )訂購了一臺大眾朗逸1.6品雅版手動擋汽車(購車后發票開具“威海雅儀汽車貿易公司”)。訂車時看好的是品雅版的配置。當時銷售人員口頭承諾從訂車到提車最多等待二個月。在本人交了定金等待了三個多月后,終于于 11月1日通知本人前來提車。出于對上海大眾的青睞和信任,本人在焦急等待了三個多月后還是很愉快的提車了?墒牵瑑商旌蟀l現,這車根本就不是什么品雅版的。。。。。!訂車時銷售人員及上海大眾公司的資料都說這車是16吋205的寬胎,可這車安裝的竟然是15吋195的輪胎。≡谶@期間上海大眾的銷售人員從沒有告訴本人說此款車改配了。如果提前告訴我,我可以選擇別的配置的啊。 之后我向上海大眾乳山經銷商提起申訴,要求他們給我更換輪胎。他們竟裝做很無奈的樣子說,車子是上海大眾生產的,他們也不知道廠家會更換輪胎,也沒有別的辦法。最后建議我自己向上海大眾總部提起投訴。 讓我意想不到的是,第一次向上海大眾的在線客服人員反映情況,他們竟然解釋說將16吋205輪胎換成15吋195輪胎是為了響應國家的節能減排政策。并解釋說宣傳資料是“最初的版本,之后沒有做過更改”。 讓我搞不懂的是,既然上海大眾的“資料沒做過更改”,那上海大眾為什么就不能讓銷售人員把“更改過的輪胎”在消費者購買時講清楚?是有意的欺詐,還是無意的疏漏?所謂上海大眾“一貫秉持德國大眾嚴謹、一絲不茍的精神”怎么在這里就蕩然無存了呢?既然上海大眾有所謂對“對產品價格、外觀顏色、技術參數、配置裝備和車型代號等信息的修改權利 。”。那么作為消費者就沒有對自己所購商品的知情權?上海大眾經銷商展廳的樣車、上海大眾“沒有更改”的彩頁資料、上海大眾具有“一絲不茍”精神的銷售人員以及上海大眾的官方網站瞞天過海的功夫確實非同凡響啊!! 于是我再次致電上海大眾400-820-1111并繼續在上海大眾在線反映情況,我的要求其實很簡單,就是要求他們把我所購車輛的車換輪胎更換成16吋205的。還好,最后他們還是同意將我的情況向上層領導反映。就這樣因為購買了一臺“大眾神車”我再次陷入漫長而焦急的等待之中?墒侵钡浇裉焐虾4蟊娨矝]有給我答復。因此我現在想通過貴投訴渠道,投訴上海大眾汽車公司欺詐性銷售,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上海大眾汽車公司全額退車并2倍于我所購商品的經濟損失及由此帶來的其他經濟和精神損失1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