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網站,你好!我方蘭州安捷恒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在大連龍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馳公司)購買了一臺黑色寶馬X5(車架號:5UXZV4C53CL759461)越野車,當日交完全部車款后即返回蘭州。12月31日從蘭州行駛至平川途中(車速160公里/小時),車輛轉速表突然為零、發動機停止,減速停車后再也無法啟動車輛。2012年1月1日將車拖至蘭州金瑞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馬4S店)內檢查,初步檢查為該車的發動機抱死(具體相關文件見檢測報告)。2012年1月7日,寶馬4S店又對該黑色寶馬車進行了機油的檢測,結果在機油濾清器處發現金屬碎屑和金屬絲狀物,要求進一步進行發動機拆解。經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稅區分局協調,我公司和大連龍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馳公司)雙方同意蘭州金瑞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馬4S店)對于我公司購置的黑色寶馬X5(車架號:5UXZV4C53CL759461)越野車進行發動機拆解檢測。2012年2月11日寶馬4S店檢測結果為:經分解檢查發現,發動機第一道軸瓦損壞,同時曲軸第一軸頸磨損,建議更換整個曲軸及軸瓦。由于該車是我公司購買的新車,根據汽車三包法草案既《家庭汽車產品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條款,希望貴網站通過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此商品質量問題,要求龍馳公司更換相同配置車輛或退還全部貨款及相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