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投訴人從福州五四北路福州永力通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購買一汽公司生產的1.6T手動速騰轎車,12月1日交車,該車在行駛至500公里時,即發生掛檔后無法行駛,后經經銷商售后服務部門福州永力通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將故障車拖回修理廠檢查,發現是離合器片、分離軸承燒毀,幾經交涉經銷商給予保修。但汽車存在的問題并沒有解決,車輛行駛至1300公里時,也就是2011年1月1日(交車一個月),該車在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夜晚又發生同樣問題,由于車輛是故障在鄉村道路山坡上,投訴人與一汽公司的售后服務機構泉州盈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聯系后,由第三方拖車公司將車輛拖回60多里遠的泉州盈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維修(拖車費600元),但泉州盈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堅持不給保修,投訴人無耐之下只好支付了747元維修費后才得予修理。之后,投訴人回福州找經銷商協商理賠事宜,但協商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