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3月2日,上班途中,開著一輛北京現代悅動自動擋1.6排量小車,在車子行駛約15分鐘后,突然發現車頭有明火,我馬上熄火下車,下車同時看見路邊某小區保安正拿滅火器跑來,整個過程約有兩分鐘,火即被保安現場撲滅,但車頭已燒完,我也報了110,警察趕到現場,證明車子系自燃。該車子系2009年6月購入,行駛里程為5萬公里,保養情況較優,全部保養系在現代4S店做的,且車子未進行過任何改裝,而發生自燃時間離我上次做保養時間只隔十來天,我隨即打了4S店電話,說明情況,4S店便叫來拖車將車子拖去4S店,隨后我便找4S問為什么車子會無顧自燃,剛開始4S店人員就安撫我說會給我一個說法,說廠家要派人查原因,然后給我個說法,幾天后廠方派了個人來,也把我叫去4S店,然后問了很多情況,也看了車子的現狀,我本以為廠家真的要給我們什么說法,沒想到隔了一天,4S店打電話來競然說我自己的責任,而且要我簽個文件承認是我自己的責任,造成的車子自燃,他們才會考慮給我補償,當時我就拒絕了,然后4S店人員一直打來電話說叫我口頭上先認,說防正也沒簽任何文件,不要緊,我想想也對,也想看看到底廠家有什么樣處理事情的態度,然后我就說可以,后來4S店人員打來電話說,廠家答應給一些善意的補償,聲明不是車子的原因,造成的車子自燃,只是因為我開的是現代的車子,他們給的善意的補償,補償我修理汽車產生費用的30%,我便拒絕,不是你們的原因,你們還要承擔費用,你們北京現代是不是太有責任心了。北京現代就這樣不肯承擔責任,還要我簽是自己的責任,太黑心了,此后,競不再處理事情,我打電話投訴,回答說工作人員正在處理,而事情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拒能了解的情況,這兩年,此款汽車自燃事故已有十七八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