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在深圳市兆方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4S店)購得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生產的明銳1.6AT逸俊版。 2012年初新車行駛2000多公里(首保后)陸續發現,該車間斷性出現加速無力的情況,并于2012年4月開始向4S店保修。經檢查,該車出現12480故障碼,其含義為:由于氣缸爆震過大,導致發動機保護,從而限制節氣門開度,造成的結果是加速無力。清除故障碼后,該車又能表現短時正常狀態,隨即又會重復發生,并無法通過除開“清除故障碼”的辦法,回到正常狀態。 隨后的2個月時間內,該車不定期頻繁出現12480故障,出現問題的場景毫無規律可尋。行駛中瞬間就會表現出故障,一旦出現即一直維持,直至4S店消除該故障碼。因此對該車的使用提心吊膽,根本不敢上高速行駛,擔心突然因此發生動力問題,遇緊急狀況無法應對,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2個月時間內廠家一直在以油品問題作為唯一的判斷結論和借口,提出修理方案:維修過程從清故障碼、清洗油泵、油箱、節氣門、火花塞、噴油嘴、進氣系統積碳、更換為97#油、更換加油站、更換爆震傳感器到包括拆解發動機2次,更換進排氣門,有記錄的維修目前已經是第6次,試問:如果發動機沒有問題,為何要做如次的修理,和拆卸?廠家既未對修理的依據進行說明,也未對油做任何的檢測,就下了結論,這是非常不負責,也沒有專業素質的行為,作為德國VW國產品牌車的生產商,也是毫無社會責任和道德觀可言的。 在維修過6次,包括拆卸發動機2次后,廠家還要求再拆卸發動機,并在沒有任何真正意義上的事實調查,重復性測試,以及有力的理論根據的情況下,廠家還在強調問題的原因是油品問題。我們的車一直在深圳南山特發加油站加93#汽油,該油站也有不錯的口碑,有同事幾乎同時購買的相同車型也在此加油未出現任何問題。廠家的答復根本就是敷衍了事,推脫推脫再推脫。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到4S店要求與廠家人員,一起電話會議溝通,但遭廠家人員投訴科牛某拒絕。因廠家一直未對油品進行過任何檢測,但始終非常肯定的給出現在出現的問題是油品問題導致,而非自身發動機制造質量,調校的問題,所以我們提出書面協調,由我方與4S店一同送檢車內剩的半箱汽油,如果經國家承認機構檢測,并非汽油質量問題,加之發動機已修理多次,仍為排除故障,要求廠家更換發動機整機,也被廠家無理拒絕。在此之前,我們配合廠家,就油品問題,進行了多次澄清工作,包括:按照4S店的建議,只到兆方公司對面的華僑城加油站(名稱需再確認)加97#汽油,但在這之后,短短1-2月中,又多次出現12480故障碼問題,至今廠家仍堅持油的問題判斷。上一次維修時,廠家要求拆解發動機,然后更換了氣門等一系列部件,6月14日提車,到7月7日,再次出現同樣的問題,這樣的表現,已足以證明不是油品問題。 就廠家推斷油品問題,排除非發動機制造,調校質量問題,我們也書面要求廠家提供診斷過程的詳細報告,但除開“嫁禍于油”,根本提不出想象之外的分析和解決方案。可笑的是,上海大眾真的沒有技術,否則面對這樣的一臺發動機,連想拖回去,再測試,研究一下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