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購車到現在,分別在2011年3月30日和2012年8月20日更換了2個7速DSG變數箱,第一次更換是因為1、2檔有抖動的現象,第二次更換是變速箱只有偶數檔,沒有奇數檔,并且無論是PRNDS檔上,車輛都會前進。今年8月20日更換后,沒出2周,1、2檔抖動現象再次出現,并且伴有金屬摩擦的聲音。1、2檔怠速不加油門時,車輛幾乎不動,失去動力,1檔起步困難。 4S復制數據,記入聲音文件上傳一汽大眾,廠方要求將車輛開回4S店,做解體,再確認維修方案。需要時間無法確定。 我要求4S店給予代步車服務,方便出行,4S給予答復是沒有這樣的服務。現在一直僵持著無法解決。 2年內車輛更換2個變速箱總成,2個ABS總成,天窗自動開啟的問題也一直沒有解決。翻閱當時購車的文件,發現車輛的出廠檢驗單的日期為2010年2月21日,而車輛一致性證書的簽發日期是2009年12月29日,難道車輛還沒生產好就能簽發一致性證書了嗎? 現在要求4S和廠方給予明確說法,更換或維修車輛,提供代步車。另外,車輛在2年里經過多次大的拆裝,現有價值遭到嚴重的貶值,試問換了這么多東西的車,誰還會買?要求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