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8日從淮南福久4S店購得福特新福克斯1.6自動擋風尚版汽車,2013年2月15日進行3000公里首保時,發現發動機和變速箱接縫處漏油,遂讓4S店拿出解決方案。店方清洗油跡后讓跑一段時間后再觀察。150公里后到店檢查仍然漏油。店方技師無法確定是發動機漏油還是變速箱漏油,照片發回廠家,廠方工程師就問題根源亦無統一意見,但要求先抬下變速箱檢查問題,然后維修,對于維修后能否解決漏油問題以及是否會因維修產生新的問題,不能做出承諾。目前,客戶已多次就車輛質量題往返4S點,多次就該問題向廠方客服反映,但廠方、經銷商對于客戶提出多種方案均無滿意回應。廠方和經銷商對車輛核心部件的質量問題,僅僅是修,如果修不好再修,總之在質保期內可以一修再修,但對于其他方面沒有積極和負責任的回應。
對于此種態度,客戶極度不滿,試問誰能同意新車即被“開腸破肚”?而且這種“開腸破肚”還是在沒有任何保障的前提下進行。車輛品質的損失,車輛價值的損失有何理由讓消費者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