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份 ,到江淮合肥亞夏悅賓4S店看中一款柴油版瑞鷹,訂購了一輛藍色的并且付了定金,約定在9月底拿車,那天過去之后,和銷售員溝通我要先試下車子才能付剩余的款項,銷售員說我們是先付款在試車的,我當時要求幫我找個師傅試下車子,銷售員說沒師傅幫我們試,只有付款之后才能試,沒辦法我只能把款付了,并且交了保險費,車子拿到了手,我當時剛開出門,掛3檔就出現(xiàn)了問題,要求銷售員給我說法,當時銷售員說這不是車子的問題,哪輛車子不是有點小問題,很正常了,后來在我的一再堅持下,售后的師傅幫我看了下檔位,并承擔檔位是有點小問題,當時就幫我在修理,我當時和銷售員說新車剛拿到手就修,并且要求退車退款。銷售員車子是退步掉的 ,款也退不掉,會幫我們向經(jīng)理反映的,后來等了好幾個月經(jīng)理才給答復是車子不給退,只能給我們延長一年的保修期,但截至到目前延長保修期的說明一直未開給我們(未加蓋公章),只是蓋了個售后服務(wù)的方章,我要求蓋公司的公章,他們就說這個是廠家的問題,就在踢皮球了,我現(xiàn)在想想他們就是明明知道車輛是有問題的,不給消費者試車,故意隱瞞事實,我現(xiàn)在要求賠償,并且退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