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眾POLO車2012年1月15日購買,夏天空調用了幾次,但后來制冷效果慢慢變差,因為沒時間去修,碰巧出了一次事故,去高新4S店自費修理(有商業全險,但屬于別人全責)。剛好我向4S店反應空調問題。4S店檢查后說要更換壓縮機,說是因事故關聯,無法保修。也只能自費。但很明顯。事故根本未碰到壓縮機,只是冷凝器有破損,更換了。并且4S店也無法給出壓縮機出了什么問題,所以不予受理。我去寶雞另一家4s店。檢查后,工作人員說天氣不夠熱,無法測出制冷效果。等明年夏天再來。2013年3月17日,天氣挺熱,我去寶平路4S店處理空調問題,工作人員檢查后說,上次你修理的高新4S店給車加的是氣,不是冷媒,肯定不制冷,去找高新4S店處理。其實這都是推脫之詞。推得我要過了保修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