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9月在成都啟新大眾4S店購買了一輛高爾夫A6 1.4T DSG汽車。 在2012年的使用中,發現該車在城區低速跟車時,踩油門后汽車不加速,出現動力輸出中斷的問題,該問題已經嚴重威脅到了車輛使用者的生命財產安全。發現該問題后,本人立即與4S店聯系,4S的技術總監答復:大眾公司已發現該類問題的存在,現正在研究解決辦法,讓我們等消息。 2013年3月16日,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大眾對出現動力輸出中斷的實施召回。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隨后發布聲明,于2013年4月2日起實施召回部分車輛,召回的車輛涉及:2009年5月至2012年1月 (236,625輛)及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 (1,652輛)生產的新寶來1.4T、高爾夫A6 1.4T、高爾夫A61.6L、速騰1.4T、邁騰1.4T、CC 1.8T、新速騰1.4T、新邁騰1.4T、新邁騰1.8T、進口的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7,722輛)生產的奧迪A3,共計245,999輛。 本人購買的高爾夫A6汽車屬于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公布的召回車輛范圍,且在使用中已經出現動力輸出中斷的問題,但奇怪的是在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官方網站的DSG召回查詢網頁(http://vw.faw-vw.com/recall/)中得到的結果卻是:” 您的車輛不在召回范圍之內!背酥獠o任何可以讓人信服的合理解釋。本人電話至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的客戶服務熱線后,也未能得到任何解釋。 難道這就是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對其聲明中“將以負責任的態度,嚴格遵照相關政策法規,關心每一位客戶并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钡木唧w詮釋嗎?亦或是他們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強制"召回處理辦法采取 “選擇性”召回的緩兵之計? 這簡直就是無視國家法規,無視管理部門處理意見,無視消費者權益的表現! 希望貴網站能督促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自覺履行其召回配備DSG的問題車輛的義務,真真正正的做到關心每一位客戶并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