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2年11月17日購買河北御捷馬內燃觀光車一輛,在正月5號晚上10點左右,突然后擋風玻璃出現粉碎現象,然后去經銷商那里說明情況,可是經銷商說玻璃不在保修范圍內,只能花錢購買,就這樣收取了320元錢,自己花錢買了這塊玻璃,回來打車換了玻璃;沒想到正月23號在車庫里又出現玻璃粉碎現象,又花錢買了玻璃換上了;第三次是陰歷3月29號,同樣也在車庫里玻璃粉碎了,第四次是4月6日玻璃又碎了,一個月之內發生4次玻璃爆炸現象,我們無奈之下投訴了秦皇島315,然后經銷商無奈之下把玻璃錢退還了我們,他說廠家承認玻璃有質量問題,我們就這樣默認了這輛車,再回來的路上(距離經銷商那里大約2公里左右,又出現著火現象,我感覺不好,馬上下車,逃離現場,撥打了119,滅了火。隨后撥打秦皇島電視臺法制民生節目的記者前來照相,撥打N遍秦皇島的315,就是沒人接電話 ,然后撥打經銷商電話,他們趕來了,這個時候車已經燒成框架,經銷商把車拖回去了,我打車回家了。第二天又撥秦皇島315N遍,才撥通,一個58號的工作人員接的電話,我把問題反映給了他,可是9個工作日已經到了,竟然沒有結果,4月26日我再一次撥打315,有一個61號的女同志接的電話,竟然對我說我沒有投訴過汽車著火現象的內容,我好失望啊,315到底是不是為老百姓解決問題的部門呢、、、在這期間我給經銷商打了電話,經銷商卻說能換車,不能退款,讓我們找廠家解決問題,我們又打了N遍廠家電話,廠家卻讓我們跟經銷商協調解決,他們就這樣互相扯皮,我們對這樣不負責任的經銷商還有廠家表示強烈的抗議,我們希望你們給我們一個公道的結果,我們堅決要退款,不能再要這樣很危險的車了,即便給我們換一輛,我們也不會相信了,存在安全隱患的車,太可怕了。強烈要求退款!如果這里解決不了,我們要起訴的,經銷商及廠家太奸詐了、、、、、竟然沒人管他們、、、、難道這樣不合格的車還要繼續賣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