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是3月1號提的,在3月13日把身份證交給4s店用于辦理福建外牌,4S店承諾3-4周肯定能辦出來。 但至今,第三張臨時牌照也即將到期(5月6日到期),我說讓4s店銷售查一下,到底現在是什么進度了,我也好知道下,要是辦不出也至少提前說一聲,材料什么直接退回來,我自己想辦法辦,不用4S店代辦。 然而4S店銷售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一會說已經辦出來了,要等經辦部門的人回來,一會說和領導在就辦臨牌事宜開會,等等…… 辦理福建牌照的2個月,我的身份證原件也被拿去,至今已拖延了1個月,之前所計劃的需要用到身份證的事情一件沒辦成,嚴重影響了安排和進度。 4月28日又與銷售進行了溝通,答應五一以后一上班一定給我電話回復,到現在一點聲音都沒有。交了錢了就態度大變,到底想拖到我什么時候?而且不辦完牌發票、購置稅等相關證件不可能到手。 最終訴求: 1.立即退還相關原始證件單據,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證原件,車輛發票、購置稅證明、保險證明等。 2.立即退還當時購車時支付的5500元人民幣用于辦理福建牌照的費用。 3.針對銷售以拖延為目的的惡意欺騙,以及拖延1個月所造成的無身份證的困擾和精神損失,要求4S店賠償2000元人民幣。 4.如4S店承諾在5月12日之前完成福建牌照的辦理,達成事實的,并將牌照及所有原始證件交還的,則以上三項自動廢除。 5.如4S店承諾在5月12日之前完成福建牌照的辦理,但未達成事實的,退一賠一(11000元人民幣),并立即將所有原始證件交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