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段時間的看車,比較等等過程,本人于2013.4.20(周六)在宿遷良宇福特4S店辦理車輛購買手續,繳納39200元的首付款,同時繳納5400元的車輛保險,因為當時與銷售顧問約定4.21(周日)幫我裝倒車雷達(倒車雷達、真皮坐椅是2500元從4S店購買的,錢交在首付款里了),所以保險的生效期就定在4.22(周一),同時周一出臨牌,正好不耽誤我使用,結果,4.22打電話給銷售顧問,說店里沒有與我車型匹配的倒車雷達,但是銷售顧問沒有及時通知我把臨牌出了,而且因為她的失信,導致我保險也提前出了,所以車子一直放在店里沒提,銷售顧問說一周內能到貨,給我裝,結果4.27號打電話問,又說不確定什么時候到貨,我只好讓她把倒車雷達噴漆后裝在我的車上,因為不想等了,而且他們也不確定什么時候有貨,同時約定29號或者30號提車,29號與銷售顧問聯系時,說30號她不在,要求我們29號下班時去提(下班快6點,那時光線不好),結果去正式驗車提車時,發現我們的車子后保險杠全部重新噴過漆、還有右后葉子片有半邊被噴過,而且還有色差,問銷售顧問,銷售顧問不承認,說車子出廠就這樣,找來服務經理,服務經理說就這樣,沒噴過漆,再我們的一再堅持下,承認,車子后面被刮過,而且當時刮到什么程度我無法考究,我們要求換車,他們不同意,后來5.3他們銷售經理同意換車,說一周之內讓我提新車,結果今天又反悔,說我的車子保險、貸款都弄好了,不能換,現對宿遷良宇福特4S店的欺詐銷售行為投訴,要求他們換新車,并且賠償4.22至我提新車時的保險損失和耽誤我使用我給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