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我開的GLK300在路上行駛,突然車速降到了40左右,之后便無法提速,此時故障燈也閃了起來,我停車并息了火,但此后就再無法起動了,緊急救援后車被托到了包頭青山區奔馳奧捷之星4s店,經查被確定是前sam盒出現故障(在質保范圍內),但sam盒外有兩個螺絲的護片破損,當時修理人員叫我也去看了破損的螺絲護片,并讓我確認確實破損,我當時也確認了確實有兩個片掉了下來!據此維修人員則說:有人為動過之嫌,不予理陪!我很納悶,請問是我會自己動過嗎?(車還在質保期,我為什么要自己動?)怎么就認定是我動的呢?怎么就不可能是你們在拆裝的時候無意破壞的呢?怎么就此不予理陪了呢?道底誰動了我的螺絲護片?拆是你們拆的,我又不在場,怎么壞損了就是我的責任了?這能說的過去嗎?這講理嗎?也太霸王了吧!尋一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