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5月購買的長安奔奔mini,購車15日內出現發動機故障,在12個月內連續維修4次以上,最后一次本人告知該維修點無法維修,反而維修正常了。在購車15日后頻繁出現電子方向助力器突然失靈。為行車的安全帶來重大安全隱患。每次維修都都說是系統碼出現問題,每次都采用解碼器進行解碼,但是解碼后不出1日又會出現相同的問題。最后維修點在本次的發動機保養脫保后,告知我需要更換電子助力器主板。本認為電子助力器應該屬于汽車自身質量缺陷,與發動機保養本無直接關系。本次投訴為大眾的利益,現在的企業銷售的時候你是上帝,售后他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