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本人2012年2月所購買的別克英朗GT發(fā)動機突然出現故障燈長亮,于2013年8月3日到四川申蓉九興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4S店維修,4S店經過檢測后告知我車輛傳感器損壞,并說是油品問題造成,不給保修。本人車輛共行駛22000公里,長期在定點中石油加油(有票據),并一直在該4S店保養(yǎng)。可該4S店卻告知我車輛后氧傳感器是我因為油品問題導致氧傳感器中毒,自行損壞,不給保修,并叫我更換后氧傳感器。由于我購車未滿兩年,該零件應該是質保期內的質保件,本人使用的是正規(guī)國有公司的油品,要求上海通用公司證明確實是油品造成該零件故障,如果上海通用公司不能證實確切的質保以外的原因造成故障,應當承擔質保責任。但是上海通用公司只是的自說自話,稱其產品沒有質量問題,是油品造成的故障,他們授權4S來進行檢測,而4S卻只是口頭上說是油品問題造成的故障,卻不敢形成于書面。對于這種自己都無法確信的原因,上海通用公司卻想藉此推卸自己的質保責任,轉嫁給消費者承擔,既不合理也不合法。4S推說自己不是鑒定中心,無法出具故障原因書面文件,卻又口頭強調是經檢測是油品造成的故障,推脫責任,上海通用售后服務中心(4008202020)又一直強調他們授權4S店作為檢測中心,以4S店檢測依據作為結果,但4S店只是口頭強調該故障是油品問題導致的,不敢形成書面檢測結果。可笑的是,上海通用居然說以4S店的維修經驗口頭告知消費者來作為最終故障原因檢測結果,完全無視消費者,更是欺騙消費者。。 作為消費者,如何來判斷故障的真正原因?沒有書面的故障原因說明,作為消費者我只能認為是別克英朗GT氧傳感器質量問題,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的汽車質保期政策進行保修處理。 另外,本案通話過程中通用客戶人員態(tài)度惡劣!主動逼我上相關部門投訴,并一副不屑的語氣和態(tài)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