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4月在斯巴魯宜昌店——宜昌漢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置2.5排量森林人車輛一臺,車牌鄂EV8289,一直以來在斯巴魯4S店維護保養,2013年9月9日下午2時許,在4S店做常規保養。 第二天,我開車走高速去遠安,在時速高達80公里的情況下,我的車突然驟停;造成后行車輛(鄂ET1288)追尾,車輛人員受傷。這場事故,給我造成嚴重的心理陰影。 事后經過檢查,讓我明白了一個驚人的事實:在前一天保養時,4S店維修人員放完廢機油后,竟然沒有加入新機油! 如果當時后方追尾的是一輛貨車,如果當時對方的速度再快一點……一切的一切,讓我都感覺后怕。 更讓我心寒的是,在事故原因明了之后,斯巴魯宜昌店竟然只愿意維修車輛,對我的相關損失置之不理,態度極其冷漠! 這樣的斯巴魯,讓我如何還可以安心地去開?這樣的4S店,怎能還讓人相信?請斯巴魯還我安全,還我公道! 另有事故發生前保養視頻證明,并未添加新的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