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下旬在上海大眾斯柯達北京運通博達店訂購明銳13款1.6L 手自一體 逸俊版 2013年1月提車驗車并確認發票,確認發票時發現我手里的發票金額與實際付款金額不同,經與北京運通博達店銷售總監田躍確認是因為我12月份訂車,1月份提車才多少500元(說法是當月訂車當月提車就不會有這筆費用);后本人要求查看合同,田躍調取檔案查看合同上并無跨月提車需收取500元費用,當場田躍表示退還500元款項,在場是銷售人員張天旭(本人購車的運通博達銷售人員)在場。 隨后這件事情托到2013年3月,因為運通博達的張天旭要求我本人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到北京運通博達店辦理退款,因為此時我不在北京;隨后打電話至上海大眾斯柯達請求幫助,(3月14號、3月15號等多次);之后到7月份運通博達的張天旭說可以,但是需要500元的發票,但是我并沒有收到這種發票(如果收到發票就不用查檔案了);到現在快10月份了,還沒解決,希望在10月4日前解決此事,因為這期間我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