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車在今年10月28號使用電加熱功能,發現開關按上去無法工作,后到上海福誠4s店維修,檢查結果是電加熱開關故障,需要更換,本車還在質保期內,當時就要求質保該零件,當時就告之上面沾有粘手的物質,按照福特規定,凡零件上沾有其他物質指示零件無法使用都在不質保范圍,我當時就問4s店工作人員,該車零件都不是無縫設計的,汽車使用中零件不可能沒有雜質進入,如果你們這樣規定是否所有零件上有雜質都不保修了呢,對方告之是的,對此福特的質保政策做為消費者無法認同,最起碼廠商要出具零件損害鑒定書,而不是以肉眼開外表來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