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02月購買了一輛12款2.0兩廂手動福克斯,于今年07月車輛使用四千多公里時去進行首保,發現電瓶泄漏電解液,將車身、變速箱大片腐蝕,此時找來經銷商溝通,4S點表示這種情況只負責上報廠家,廠家決定怎么去辦,而后廠家承認電瓶質量問題,為我更換了電瓶以及電瓶周圍受到腐蝕的螺釘,并清理腐蝕痕跡,至此我表示勉強接受。然而我今年12月21日去進行第二次保養的時候,再次檢查電瓶居然又漏了,車體局部再次被腐蝕,再次要求4S店給說法,他們的一個理賠經理過來了,態度很差,檢測了電瓶,說參數正常,電瓶沒問題,我表示電瓶參數只是衡量電瓶質量的眾多標準之一,參數正常不能說明質量沒問題。他于是又說那你找廠家吧,這事廠家說了算,就走了。我無奈之下只好求助第三方投訴平臺,希望能得到你們的幫助。我的訴求有以下3點:1.道歉并將泄漏的電瓶進行更換,并從新計算電瓶質保期;2.此問題為重復故障,我要求獲得科學合理的排故方案,以防此問題再次發生;3.電瓶兩次漏液,對我的車體造成大面積的腐蝕,影響整車壽命且直接影響再次銷售的價格,而且使得我多次往返4S店,始終未得到解決,白白的消耗我的時間與金錢,我要求廠家對我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