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0月22日在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華潤萬家南樓北店1樓的達芙妮專賣店買了一皮鞋。于2012年10月底陸續發現鞋子出現局部脫皮現象,開始還以為是自己穿的問題,就沒放心上,但是在11月10日發現鞋面接線處有大面積的成塊皮開始脫落,崩裂現象,并于11日晚上前去專柜詢問相關解決辦法。
店方承認鞋子脫皮問題屬于質量問題,但是要求出具小票,無票就拒絕承擔責任。本人因信任達芙妮,所以也未保留小票,達芙妮難道就如此回饋消費者對其的信任嗎?
此外,本人在購買鞋子當天明確問過導購該鞋是不是皮的,該導購的回答是“是的”,但是后來卻發現改鞋盒上標了PU的標簽。 本人于11月11日前往專柜尋求解決方案時,店員態度極其不耐煩!只說第二天打電話詢問上級并承諾第二天給答復,但第二天一直等到下午也未有回復,再打過去時回答的卻是讓本人打全國客服,該專柜無法提供前去消費的證明,也不承認在那兒消費的事實。
經此次事件,本人對達芙妮非常非常的失望!對于因質量問題就因為沒有小票就不承擔責任了嗎?為了把自己的產品銷售出去就可以把黑的說成是白的嗎?身為知名品牌的達芙妮怎可如此枉顧消費者的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