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次監測情況,浙江省工商局已組織力量對不合格手機商品進行市場清查和立案調查,并要求經銷單位停止銷售不合格手機,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商品。如果消費者購買了與所列名單規格、型號、生產日期一致的手機商品可以要求經銷單位退貨,也可以撥打12315電話進行投訴。 同時,省工商局要求手機經銷者要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把進貨產品質量關;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認真執行和落實國家和省“三包”規定,依法妥善處理消費者申訴,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與廠家要求退換貨時廠家只是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