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房屋位于金地格林小鎮6小區,與2010年4月交房,在2013年3月初發現房屋漏水,我家地面浸水,地板出現浸水后的顏色變深現象,靠近地面的墻面出現想、起包;樓下天花板濕透,24小時滴水,吊頂出現鼓包。經物業打壓測試,判斷為墻內熱水管開裂。物業認為房屋質量由開放商(也是金地集團)負責,不管,讓我們自己聯系工程部;工程部認為房屋交付超過2年,不在保修范圍內,也不管。我們認為墻體內的水管屬于墻體范疇,不能按簡單管路計算,而且房屋交付未滿3年。同時,買金地的房產是奔著金地的房屋質量和物業管理去的,F在房屋質量和售后服務較金地集團對外宣傳的相距甚遠,讓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