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金牌櫥柜訂購了一套做活動的櫥柜,選門板色的時候一眼就看中了一個門板色,才決定在金牌櫥柜下單,還專門問過這塊板子是否可以做活動,金牌答可以,后來看設計圖紙的時候再次跟銷售人員確認門板色,回答知道,明白。后來就按步驟安裝了,開始安裝時候我不在現場,后來才過去,看到門板顏色根本不是我要的顏色,跟金牌溝通,說合同上寫的是這個型號色,還說我簽字確認了,就是我的責任。但是這分明銷售人員搞錯了我要的門板型號,想要推卸責任,我簽字確認的時候銷售人員并沒有把上面寫的型號板子給我過目,就催我簽字。我認為這是蒙蔽消費者把責任推給消費者,出錯了就可以不認,說是你簽字確認的。 而且我跟金牌第一次簽單交訂金的時候,寫了一個意向書,連意向書都寫的是我要的顏色,中間就是工作人員下單時候下錯的,反倒怪客戶不看編號,客戶怎么會知道你的貨物哪個是哪個號? 希望315主持公道,我只希望金牌能承擔錯誤換回我要的顏色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