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質量存在問題事實陳述: 1、該處房屋是2012年7月31日交付的,因為比原定合同延期兩個月交付;在交付時貴公司按照購房合同的約定支付了兩個月的違約金,交付該處房屋時,貴公司沒有提供房屋的質量驗收證明;房屋交接時,我發現1101和1201兩處房屋均有幾處漏水點,墻面也是不平整,我當即對現場經行了拍照,并向貴公司派出的交接人員提出了維修意見,并在接受單上標注意見,你們的物業管理人員表態盡快維修好; 2、拿到鑰匙后,我即準備裝修,原計劃2012年年底前裝修完畢,并計劃春節前搬進去居住,結果是:我在先行封了1101房屋的客廳東陽臺后,幾次下雨時發現1101房屋的兩個南向臥室,1201房屋的客廳東、北墻上方漏水點不斷增加,根本無法、也不敢進行裝修施工;隨后我和我的父親也多次向貴公司物業提出維修意見(也把兩處房屋的鈅匙放在物業處),其后是貴公司派人進行了多次維修,期間也通知我說已經修好,結果是之后的每次下雨還繼續有漏水點漏雨(每次漏雨,我都對現場情況經行了拍照,也對物業管理人員的答復進行了錄音),直至2013年4月份,你們進行了最后一次維修,我也正式準備裝修;但5月17日晚上至18日一天的大雨再次熄滅了我裝修的想法;5月18日下午4:30我們再次來到新房查看,結果是房屋漏點增加,滲水點更是增加了幾處;令我們全家非常氣氛!我買再次對滲水點和漏水點進行了拍照,也再次向物業進行了反映;物業的崔小姐和紀師傅接待了我,他們說只能向施工單位反映反映;施工單位大約在5月20-23之間再次進行了維修,結果是5月25-26日在經歷一場小雨后,1101房屋的東客廳上方進行滲水!無奈之下,我父親與5月27日上午11時15分向你司的客服電話87758265進行了房屋質量問題申訴,要求你司盡快給予妥善處理,并提出:如果你司不能盡快給予合理解決,我們將向建委質監部門和媒體反映該情況;你們的客服工作人員和物業管理人員于27日、28日先后四次給我打電話,說正在繼續維修,等維修好了通知我;直至前幾日仍未收到答復,于是我變將此材料遞給天一仁和負責售后的李先生,昨日收到答復說修好了就行了。 二、我對房屋質量問題的處理要求: 鑒于我所購買的該處房屋存在房屋漏雨、滲水及墻面不平整等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了我的正常裝修、居住計劃,截止目前為止已經超過應該交房期限近13個月了;給我帶來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對此,我提出如下經濟補償金要求: a、要求天一仁和公司自2012年6月1日至完全維修好房屋為止期間按照銀行貸款利率(而不是按照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比例、交房時已經給予的2個月經濟補償可以扣除)給予我經濟賠償;b、減免我自2012年7月1日至完全維修好房屋為止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及車位管理費,已經交納的應該退還或抵減后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