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寶雞金陵灣(廉租房小區),我22號結婚住進來,可是自來水公司說我水用了100多方(從他水表裝上到現在),可是我22號之前也就是裝修啥的,22號之后才住進來,怎么可能用了那么多水,100多方啊,基本是一個游泳池了,如果把水放開,整個樓都淹了。。 之后又說是我家有地方漏水,叫我找建筑商, 我找了管我們這個單元的老大爺,他來看了,說我家沒有地方漏水,現在2邊各執一詞,叫我如何是好??? 等到交水費的時候 這個100多方的水錢誰承擔?? 2邊都互相推脫。。。我又沒有什么管事的人的電話,要也沒人給,都是些小員工,都做不了主 在那互相推脫。!!!! 是我的 多交一點也認了,可我壓根沒用 300塊 我一星期的工資了。! 本來就是窮人,還被坑 真的很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