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看到他們售房部買一層送一層的廣告,交了五千元定金,售樓人員解釋說是買頂樓送一層閣樓,但是實際頂樓價格比其它樓層價格要貴出近兩千元一個平方。過了幾天去簽訂購房合同時,看到合同上只有頂樓一層的購房合同,只字未提所贈送的閣樓部分,而且合同里面沒有詳細的戶型結構圖,只有一整個單元的平面圖。便要求他們把贈送的閣樓部分詳情附加在合同附加條款里面,卻被告知合同為網(wǎng)簽合同,合同條款不能更改,也不能有附加條款,而且交定金之前說的閣樓上會預留一個樓梯口給我們自己做樓梯的地方也需要自己打了。 看到開發(fā)商不把贈送的閣樓部分給我寫入合同,我便要求退還我的五千元定金不買了,開發(fā)商卻說定金不退。我很迷惑,為什么合同就不能有附加條款了?為什么是開發(fā)商不把贈送面積寫入合同是他們違規(guī)還不退還我的定金。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老百姓該如何維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