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拿到了新房的鑰匙,本來就是一件非常高興事情。但談到裝修時卻不免讓人氣氛不已,作為一家投資公司[裝修]做為小區物業貌似對我們新業主來說沒有多大的關系,只要服務做的好,誰做物業公司又有何干呢。 準備裝修了,帶走興奮的心情來的物業公司辦理裝修手續。但一聽到物業員工一說不免讓人氣氛。 一:裝修要繳納5000元的裝修保證金及垃圾處理費每平方3元就罷了,還要繳納電梯維護費200元,什么道理啊,不是有貨梯么。裝修材料還只可以來到地下室,可地下室的電梯不讓用,只能搬上1樓啊。[物業管理費包含電梯使用費等其他物業雜費,從交付房屋的那天起,就開始交納物業管理費啦] 二:裝修期間禁止攜帶很多裝修使用的工具其中一項就包括鋁合金材料,打孔機. 試問陽臺不用鋁合金封難道我拿板磚封么?一問物業才知道,封陽臺必須有物業公司來封,并且費用要比外面高出不少。至于打孔機為什么不讓帶就不問便知了吧。 我想問問既然這樣的霸王條款,到底你是業主還是我是物業公司的。誰應該為誰提供應有的服務,這一條3歲小朋友一問便知了。襄陽就你一家昱辰物業會裝修會提供物業服務么?還是就你一家昱辰物業公司的服務一定時最好的么。如果是最好的那霸王條款就是你的物業法則么? 看過的朋友如果你覺得我將的有理的請多幫忙轉載一下,我代表小區業主表示感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