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7月7日,跟保利居上簽完定金協議,但發現種種欺詐行為 第一點:我簽完定金協議后,銷售員要求我給首付的時候,要多給兩萬元現金我問是什么錢,他說是團購費,這個費用在定金協議上并沒有看到,當時是收到他們廣告去看他們房子的廣告上也沒有說有團購費 第二點:沒結婚的人,買房子是需要單身證明的,但我不是蘇州本地人,老家離這還是很遠的,銷售員告訴我,單身證明這種事很好處理叫家里人遠程處理下,發傳真過來就可以了,在7月8號我叫我爸去辦這事,處理方說需要本人帶身份證原件才可以辦理,也就是說我根本沒有買房子的資格 2013年,7月8日下午找他們協商,希望可以要回定金,等自己的資料辦完在做買房的打算,但是沒有結果,他們不斷不覺得自己有錯,還振振有詞,可能是我不懂法律,抱著和氣生財的態度和他們在談說話吧 在2013年 7月9日撥打了12315的電話,請求幫助,315速度很快,馬上就幫我投拆了他們到了7月21日保利居上那邊有人打我電話,說可以退定金,需要一個流程,請耐心等待 直到2013年 8月27日,覺得這個流程時間太長了,就撥打7月21日接到的那個電話,結果怎么也打不通,然后電話問了他們的售樓處,結果是推來推去,沒有結果,也不給出到底什么時間可以拿回我的錢,最后問售房的銷售員,什么流程的,他根本不知道,我在想這個所謂的退錢流程是不是忽悠人的,希望得到幫助,要回我的那兩萬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