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在位于海鹽建材市場的國泰燈飾購買了兩盞水晶燈,當時店老板承諾所購買的燈具保修一年,結果使用還不到八個月燈就不亮了,當時給燈飾店老板打電話讓他們過來維修 但他們總說店里忙要過兩天,就這樣一直拖到了今年的九月份都從未來維修過,前幾天找到燈飾店,店老板還是說忙要過兩天,一直到今天下午才過來,過來以后看了一下說是控制器壞了,要換控制器不過換控制器的錢要我們承擔,而且水晶燈的拆卸安裝費也要我們承擔,我說燈是在保修期內壞的,憑什么要我們承擔這筆費用,店老板居然說他們賣燈的不管維修,再說你們已經過了保修期 不屬于免費保修范圍。我說 既然不管維修賣燈的時候為什么說保修一年?這不是明擺著欺騙消費者嘛!一千多塊一盞水晶燈使用了不到八個月就壞掉了,這燈的質量是不是也太經得不起考驗了。再說了當時也有給你們打過電話 是你們一拖再拖才會過了保修期 現在跟我說過了保修期,是不是太不負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