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8月全款購置了一套綏中海天翼的精裝修帶家具電器的房子,按合同是2013年9月1日前交房,后接到通知房子逾期交房1個月,通知9月30日去收房,10月3日我如期到達現場,交了物業費和國家各項稅收后,物業給了房間鑰匙,打開房門發現,裝修與樣板間相差太遠,房間里沒有任何電器和家具,裝修材質與樣板間不同,沒有給實測面積文件,1、房間里還有沒完工的地方,2、墻體是花的,3、衛生間門關不上,4、浴房門關不嚴,5、電線裸露在外面,7、衛生間的窗子都沒安,等等,這么大的一個項目,居然出現這樣的問題,我簡直想都想不到,物業都有文字記錄,希望政府給予解決,要求開發商給予賠償,期待您的回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