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4月14日參加烏海市建材聯盟舉辦的家具建材團購會。菲林格爾地板廠家參加此次團購會,舉辦方聲稱廠家來人直接砍價簽單。按照規定,本人交了全款,刷卡時對方賬戶名稱為菲林格爾地板經銷商。并且合同上蓋上菲林格爾的公章。 本人因為相信菲林格爾品牌信譽,所以按照他們規定一次性交全款。 2013年9月,我們家多次催促地板發貨安裝未果,經銷商多次拖延。 9月27日,經銷商消失不見,拖欠店員工資,店員已經報案。并且店鋪關門停業。 本人聯系菲林格爾總部和代理商,均表示他們沒有任何責任。讓我們直接報案。我們報案時,警方說這屬于商業糾紛,不算刑事案件。 目前,老板跑路,廠家、代理商互相推諉責任,聲稱,他們與經銷商只是買賣關系。其他一概不知。 警方不受理此種案件。當地315說他們只負責調節糾紛。 敢問當下的中國,作為被無良商家騙取血汗錢的消費者。還有誰能站出來說句公道話!!!!!!! 菲林格爾地板自稱是1921年成立的公司,所謂德國品質,純屬胡扯!!出了問題就只會推諉責任。廠家親自過來參加團購會,騙取消費者信任,代理它們品牌的經銷商跑路,它們沒有任何責任么? 不管最后結果如何,我的血汗錢能否追回,我都要將事實公之于眾,讓其他消費者認清楚此品牌的嘴臉。不要再次被其廣告宣傳所騙。 菲林格爾———無良企業。 我會持續宣傳此事件,并聯合所有被騙的受害者,利用媒體的力量,為維護所有消費者的權益做一點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