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愛人于2012年底,在昆山市中常置業購買宏圖國際公寓一期一幢一單元2805+2905室,合同甲方:昆山宏圖實業有限公司,乙方:湯園園,購買面積:130平米,首付27萬,貸款服務費2萬。因開發商資質,先后經過中國銀行以及中信銀行貸款,銀行都不批款。開發商也無貸款方案,經艱難協調,開發商于7月底同意退房。拖延一個月,于9月2日至昆山市建設局注銷購房合同,并承諾十五天內退款。本人于9月17日聯系開發商核實退款時間,開發商回復:財務不在,老板出國,不確定,隨便投訴。目前已過去一個半月,依然無退款時間。投訴要求:退換29萬,賠償一萬誤工費、交通費、通訊費以及精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