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2日,我通過觀看東方購物電視購物頻道的廣告介紹,購買了康寧晶彩透明鍋具一套,使用不到一個月,10月17日晚,家中老人在使用鍋具中的2.25L鍋子煮粥過程中,鍋具的鍋蓋發生炸裂,萬幸的是當時老人孩子不在廚房,沒有造成人員傷害。當即我聯系了東方購物的客服,告知將照片發到指定郵箱,由康寧客服鑒定是否人為造成,后客服郵件告知稱,其鍋蓋系耐熱玻璃,與鍋身并非同一材質,要求我“保持鍋蓋的溫度不要超過鍋身”,我當即回復此操作難度太大,要求退貨處理。康寧回信告知要求我聯系銷售商。我又聯系東方購物客服,幾經周折,同樣告知我,只能更換鍋蓋,不能退貨。試想,如此存在安全隱患的鍋具,其質量如何能信得過,我家再也不敢使用該鍋具,且東方購物廣告過程中以及康寧鍋具使用說明中,均未提及鍋蓋材質不同,以及使用的注意事項,此種做法有違誠信,且只換鍋蓋不退貨的說法并沒有相關規定支撐,只是這兩家企業的霸王條款,我作為消費者不同意接受,故投訴至此。(另有相關發票和照片信息發往tousu郵箱),請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