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吳中區東方大道1233號萬業湖墅金典的一期二標的居民,在2013年3月份相繼購買了萬業湖墅經典的房子,我們都是自己去萬業售樓處自行購買的,咨詢過后,交押金的時候,各自的銷售說,我們要到大廳的角落那里的騰訊房產的團購哪里交一萬元,我們問交一萬元干嘛,銷售說享受95折優惠,我們問不交可以嗎,銷售說不可以,不交就不能買,銷售并且還說了,交 了劃算,能享受到優惠,因為騰訊房產是他們的合作方,一起搞的活動,所以大家也就相信了銷售人員的解釋,交了錢,當時基本都給了一張收據,有些人也給了一張所謂的團購協議,之后我們辦完所有的貸款費用,這一萬元也沒有計入房款中;13年12月底,廣大業主相繼都拿房了,拿房的時候,我們發現,萬業賣給我們的房子的單價,就是物價局批復的政府備案價價,根本就沒有給大家優惠,反之,大家在按照備案價買后,還多交了一萬元,由此,就產生了業主向開發商和騰訊討說法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