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 2012年8月2日聯絡珠江數碼34153733及969368申請將寬頻服務由 廣州市海珠區南園大街14號406房 遷移到 廣州市海珠區泰山后街30號 。在2012年8月3日下午珠江數碼的師傅來電說 廣州市海珠區泰山后街30號 沒有珠江寬頻的寬帶主線,因此不能在此安裝珠江寬頻的服務。我與珠江寬頻的合約由2012年5月1日開始到2012年10月31日結束,由于珠江寬頻未能在區泰山后街30號提供寬帶服務,因此我由05/08/2012開始不能使用珠江寬頻的服務。 本人聯絡969368要求珠江寬頻公司對此作出合理賠償,但多次與珠江寬頻客戶服務投訴處理組經理(工號8206)協商也沒有結果。本人提出了兩個方案希望珠江數碼能接納:1.沒使用寬帶服務的日子按比例將費用退還,到合約期結束一共88天的費用大約是¥264元;2.等珠江數碼在泰山后街30號安裝主線后提供88天的寬帶服務給我使用,但投訴組的經理堅持以此合約內容是一個優惠套餐,以及是消費者私人原因要求遷移服務為由堅決拒絕作出任何賠償,而服務不會因此暫停直到泰山后街30號有主線安裝寬頻服務再作延期。 本人對珠江數碼作出的解釋十分不滿,首先,我致電珠江數碼熱線34153733以及969368申請遷移的時候工作人員告知新地址有珠江數碼的機頂盒以及已經透過系統查到新地址能安裝寬頻服務。另外,投訴經理堅持以此合約是一個優惠套餐因此不作退費,但合約內容沒有注明這是一個優惠套餐,只是注明了“558元/半年的勁速套餐”的字樣。最后,投訴經理以合約注明“所有解釋權歸廣州珠江數碼集團有限公司所有”的理由來堅決拒絕作出任何賠償。最重要的一點是我詳細閱讀與珠江寬頻簽訂的合約里面完全沒有“所有解釋權歸廣州珠江數碼集團有限公司所有”的字樣。 作為一個消費者我完全不能接受珠江寬頻對此個案的解釋以及處理手法。貴公司作為一間經廣州市委、市政府授權,專門負責建設、維護和管理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以及網絡的主要運營機構商;一間在廣州市地區扎根19年,華南地區最大規模的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商之一,也是廣州知名度最高的大型國有企業之一的機構;對于一間有社會責任感的國有企業來說這解釋跟處理合理嗎?難道廣州市委和市政府授權的企業就是以這樣的態度對待消費者的嗎?難道廣州珠江數碼集團有限公司就憑借大企業的名聲來欺壓消費者的嗎?